允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或期限。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

答案大类:招录类 小类:事业单位 2020-06-08 18:46:48 招录类 事业单位

问题:

[单选] 允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或期限。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允诺中不属于附期限允诺的是: (  )

A . 乙允诺甲:临终时将房产送给甲
B . 乙允诺甲:待甲70大寿时送甲一台电视机
C . 乙允诺甲:2011年春节送甲一辆轿车’
D . 乙允诺甲:五年后送甲一幅字画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根据定义,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即事实的发生是确定的。A项“临终时”、C项“2011年春节”、D项“五年后”,都是确定会发生的,符合定义。B项甲有可能活不到70岁,即事实的发生是不确定的.故不属于附期限允诺。故答案选B。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