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李四共同盗窃,李四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四在开庭审判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受诉人民法院的院长胡蕊是被害人的姐姐,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弟弟。本案的

答案大类: 小类: 2022-06-25 07:56:01

张三与李四共同盗窃,李四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四在开庭审判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受诉人民法院的院长胡蕊是被害人的姐姐,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弟弟。本案的审判长赵六,是刚从本市检察院调至法院工作的,本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就是由他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进行的。那么,本案中,哪些人应当回避?sVs傲朋学习网

A.李四sVs傲朋学习网

B.胡蕊sVs傲朋学习网

C.王五sVs傲朋学习网

D.赵六sVs傲朋学习网

正确答案:BCDsVs傲朋学习网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