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知识试题: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怎么办
4.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怎么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 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提请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时,应当在有关材料中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 况、涉嫌罪名、案件基本事实、管辖争议情况、协商情况和指定管辖理由,经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层报有权指定管辖的上级公安机关。(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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