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风险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A无故不参加培训B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C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D连续两次培训

层次:通用所属学校:通用 科目:通用 2022-08-04 16:23:59

首席风险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 A

    无故不参加培训

  • B

    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

  • C

    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

  • D

    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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