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事业单位考试 2023-11-16 06:02:41 事业单位考试

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MPC傲朋学习网

【答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且提起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据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9)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MPC傲朋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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