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浙江大学2014年春《税法》离线作业三

所属学校:浙江大学 科目:税法 2015-03-17 11:38:11

一、计算题

1.某邮电局2012年2月份取得:邮政业务收入10万元,电话、电传收入2万元,发行纪念邮票收入3万元,报刊发行收入6万元,邮务物品销售收入1万元。请计算该邮电局应缴纳营业税税额。

1.应纳营业税=(10+2+3+6+1)×3%=0.66(万元)

2.某省汽车运输公司2012年5月份运载货物自我国境内运往韩国,全程运费10万元,到境后,改有韩国运输公司运抵目的地,支付运费3万元人民币。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

2.应纳营业税=(10-3)×3%=0.21(万元)

3.某饭店为三星级,2012年11月份取得:客房营业收入90万元,餐饮营业收入100万元。所属歌舞厅营业收入:点歌费收入5万元,食品饮料收入12万元,门票收入3万元。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当地规定为20%。

请计算该饭店应纳营业税税额。

3.应纳营业税=(100+90)×5%+(5+12+3)×20%=13.5(万元)

4.某中外合作企业2012年1月份取得如下收入:高尔夫球场营业收入50万元;承办体育比赛收入20万元;开办养老院取得合理收费10万元;广告收入15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应纳营业税税额。

4.养老院收入免营业税。应纳营业税=50×20%+20×3%+15×5%=11.35(万元)

5.某市属汽车运输公司2012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收入:接受委托运送货物收入25万元;提供装卸服务取得收入5万元;租借固定资产(汽车)取得租金收入4万元;取得堆存收入6万元。

请计算该汽车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

5.应纳营业税=(25+5)×3%+(4+6)×5%=1.4(万元)

6.某企业设在县城,2012年7月缴纳增值税64万元、消费税18万元,另外,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合计12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建税税额。

6.应纳营业税=(64+18)×5%=4.1(万元)

二、综合题

1.甲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下辖 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场、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11年经营业务如下:

⑴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 1000万元;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时取得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结算。

⑵甲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 B 建筑工程公司(B 建筑工程公司为只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

⑶甲建筑工程公司向 C 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

⑷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30万元,餐厅、歌厅、舞厅收入共 55万元。

要求:

⑴计算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⑵计算甲建筑工程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

⑶计算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⑷计算甲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⑸计算甲建筑工程公司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1.

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该建筑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1000万元;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同时将200万元的建筑业劳务分包给B建筑工程公司。所以甲建筑工程公司的营业额为(3000-500-200)= 2300(万元)。

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价款300 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并取得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以500万元提供给该建筑工程,视作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⑴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3000 -500 -200)×3%  =  69(万元)

⑵甲建筑工程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1300 -700)× 5% = 30(万元)

⑶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0× 5% + 55× 20%  =  12.5(万元)

⑷甲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500× 17% - 300× 17%  =  34(万元)

⑸甲建筑工程公司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200×3%  = 6(万元)

2.某市一娱乐公司2012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1)门票收入220万元,歌舞厅收入400万元,游戏厅收入100万元;

(2)保龄球馆自7月1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120万元;

(3)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150万元;

(4)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零售收入60万元;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别取得租金76万元、赔偿金4万元;

(7)派出5名员工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70万元;

(8)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10万元。

要求:

(1)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营业税=(120+150+60+600+76+4+10)*5%+(220+400+100)*20%=51+144=195万元

(2)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

(3)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195+4.5)*7%=13.965万元

(4)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195+4.5)*3%=5.99万元

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2011年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年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1~6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3)7~12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0万元,生产卷烟3500箱,销售3000箱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

(4)经烟草专卖机关批准,9月签订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为了占领销售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的代销手续费。11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卷烟的定额税率为150元/箱,比例税率为45%。

要求:(1)计算卷烟厂2011年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计算商场代销卷烟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3.(1)卷烟厂2011年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A、计算烟厂应纳增值税

确定销售额=4563÷(1+17%)+7500+2.6×200=11920(万元)

确定销项税额=11920×17%=2026.4(万元)

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2026.4-208.2=1818.2(万元)

B、计算烟厂应纳消费税

计算可抵扣的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烟丝中的消费税:(400+850)×30%=375(万元)

应纳消费税:11920×45%+(3000+200)×0.015〕-375=5037(万元)

(2)商场代销卷烟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A、商场代销卷烟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额=520×(1+3%)=535.6(万元)

销项税额=535.6×17%=91.05(万元)

进项税额=2.6×200×17%=88.4(万元)

应纳增值税=91.05-88.4=2.65(万元)

B、商场代销卷烟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520×3%)×5%+(520×2%)×5%=0.78+0.52=1.3(万元)

4. 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01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又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转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转包合同记载劳务费1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2000万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4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236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30万元有合法票据。

(4)建筑工程公司内设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取得餐饮收入80万元,歌舞厅收入60万元,台球和保龄球收入12万元。(说明:上述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

(2)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4)建筑工程公司宾馆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4.(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0-1000)×3%=60(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60×5%=3(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60×3%=1.8(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1.8=64.8(万元)

(2)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1000×3%=30(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5%=1.5(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30×3%=0.9(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30+1.5+0.9=32.4(万元)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4000÷(1+17%)×17%-236-30×7%=343.10(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43.10×5%=17.16(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343.10×3%=10.29(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343.10+17.16+10.29=370.55(万元)

(4)建筑工程公司应纳的宾馆收入营业税=80×5%+60×20%+12×5%=16.60(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应纳的宾馆收入的城建税=16.60×5%=0.83(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应纳的宾馆收入的教育费附加=16.60×3%=0.50(万元)

建筑工程公司宾馆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0+0.83+0.50=17.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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