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企业纳税实务》考试题库(3)

所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 科目:企业纳税实务 2015-01-11 14:00:00
企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以货物发出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标准答案:0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申报期限由原来的10日延长至15日。
标准答案:1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标准答案:1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标准答案:1
一般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销售货物的,按合并定价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标准答案: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准答案:1
一般纳税人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按生产在产品、产成品的生产成本和适用税率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标准答案:0
纳税人将应税货物用于其他方面,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如果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应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B(1+成本利润率)”。
标准答案:1
企业为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而购进货物,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税务机关认证,其进项税额可全部抵扣。
标准答案:0
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标准答案: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除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和旧货以外的其他物品,按开具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标准答案:1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扩大了一般纳税人的范围。
标准答案:1
一般纳税人的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企业销售死当物品,以及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品,应开具普通发票,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标准答案:1
按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方法,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答案:0
销售货物所给予的现金折扣,属于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不得冲减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标准答案:1
企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标准答案:1
企业为生产增值税的应税货物而外购的免税农产品,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失,应按损失货物的成本价值和13%的税率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标准答案:0
企业为生产增值税的应税货物而外购的免税农产品,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失,应按损失货物的成本价值和13%的税率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标准答案:0
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应申请税务机关退回。
标准答案:0
纳税人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准答案:1
企业受委托加工货物的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以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标准答案:1
企业采取先开具发票后发出货物的方式销售货物的,以开具发票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标准答案:1
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税控收款机并取得普通发票时,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7%的税率计算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
标准答案:0
企业将自产的增值税应税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或抵债时,应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还必须确认收入。
标准答案:1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以收取的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销售额。
标准答案:0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被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标准答案:1
纳税人违法拖欠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标准答案:0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生物制品、自产自来水、自产商品混凝土,可选择按简易征收法和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标准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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