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题
【1】罗尔斯将正义分为分配正义与改正正义。
A:正确:B:错误
答案:错误
【2】所谓立法体制,是指立法主体的构成及其权限划分的制度。()
A:正确:B:错误
答案:正确
【3】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划分是以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程序为标准。()
A:正确:B:错误
答案:正确
【4】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法律编纂。()
A:正确:B:错误
答案:错误
【5】按照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命令性和禁止性三种。()
A:正确:B:错误
答案:正确
【6】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是世界各国共同适用的分类。()
A:正确:B:错误
答案:错误
【7】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A:正确:B:错误
答案:正确
【8】从逻辑上看,法律规则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A:正确:B:错误
答案:正确
【9】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法律案。()
A:正确:B:错误
答案:错误
【10】专属义务与可转移义务划分角度与标准是这种义务可否转移。()
A:正确:B:错误
答案:正确
二、名词解释
【11】法的实施
答案: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在被制定出来以后、实施以前,只是纸面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规范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到实然状态。
【12】法律责任
答案: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13】法的适用
答案:法的适用,也称?司法?,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4】民法法系
答案: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发展而来,由于民法法系是继承罗马法而来,所以又称罗马法系;由于民法法系首先和主要是指欧洲大陆国家的法,所以又称大陆法系;由于大陆各国主要是采取成文法典形式,所以又称法典法系。
【15】法律关系
答案: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16】部门法
答案: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
【17】法律清理
答案:法律清理: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的存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
【18】法律体系
答案:法律体系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组成法律部门,并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即部门法体系。
【19】法的渊源
答案:就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不同法律地位或效力的法的一种分类,是法的一种形式。
【20】法律
答案: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要求所有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三、简答题
【21】法律原则的作用是什么?
答案:第一,法律原则对立法的作用:
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3、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第二,法律原则在司法中的作用:
1、法律原则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2、在法律规则存在矛盾、缺陷或不足时,法律原则可以直接作为判案依据,填补法律漏洞和空白。
3、法律原则规范和引导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22】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案:一、法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唯物辩证法
二、日常使用的法学方法
(一)社会调查的方法。
(二)历史调查的方法。
(三)分析和比较法律的方法。
(四)词义分析的方法。
(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方法。
【23】简述法不同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基本特征。
答案:(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指明方向的,它只解决行为问题,只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违法,不解决观念问题、品德或道德问题。一个人无论他的思想或品德多么糟糕,只要没有付诸行动,法就同它无涉。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也就是使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形式。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例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
(三)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
有的社会规范,比如政党或其他社会团体的规章,也规定各自成员的某种权利和义务,但在内容、范围和保证实施的方式等方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同其他社会规范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有很大区别的。像道德、宗教等规范,一般说来仅规定义务而无权利。
(四)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24】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答案:第一,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第二,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第三,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第四,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第五,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25】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答案:从逻辑上看,法律规则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1、行为模式
是法律规则中为人们如何行为提供标准或准则的范式。它是以法的眼光从主体的大量行为中总结、归纳、抽象、概括出来的。
2、法律后果
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做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26】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答案:(一)法并不是调整社会的唯一手段或者说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道德、宗教、纪律、教育都是社会控制的手段。无需法律的秩序;法的成本很高,有时甚至最高。法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在不少社会关系、社会生活领域或很多问题上,采用法律手段是不适宜的。(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的作用的发挥受到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的制约。(三)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法对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其内容具有概括性、一般性、稳定性、抽象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法律的遗漏、滞后或僵化等情形。这与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现实生活发生矛盾。法要达到指引、预测和教育等作用,就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法具有稳定性及滞后性的特点,而社会生活是流动的和丰富的,这也使法表现出局限来。(四)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很难确定
【27】法治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法治总是与礼治、德治、人治等治国方略相并列、相对称、相对立。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它是指一个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在制定法律之后,任何人和组织的社会性活动均受既定法律规则的约束。3、法治是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与理念、原则、观念等连用。
【28】我国法的适用原则中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第一,所有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第二,任何人权利受到侵犯,都受到同等保护。第三,诉讼中同等保护诉讼权利。第四,对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不允许任何人凌驾法律之上。
【29】法的规范作用主要包括哪些?
答案:一、指引作用
即对本人行为的指引是指法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模式、标准或方向,从而引导人们在法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二、评价作用
即判断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法作为普遍适用的评价准则,它客观、不感情用事,更明确、具体);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作用。通过这种评价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本人的行为,这里讲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指他人的行为。
三、教育作用
即通过法的实施而对一般人行为的积极影响;是指能够通过法的存在以及运作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四、预测作用
即依靠法律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如何行为;是指人们根据法的规定,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进而根据这种预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和计划。
五、强制作用
即对违法者行为的制裁。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规范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不想按照法律提供的指引模式来做,则靠强制力。对法律的外在观点。押送黑人学生到小石城。不执行生效判决,则法院划拨帐户。
【30】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有哪些?
答案:(一)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二)徒法不足以自行(三)重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四)执法、司法官员应具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品质(五)制定法传统
四、论述题
【31】请论述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案:(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二)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三)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四)总结自己实践经验和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
(五)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六)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
(七)维护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及时创、改、废相结合的原则
【32】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答案: 1、法律渊源方面的差别:主要是判例是否为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大陆法系不承认法院有创制法的作用,判例一般不是法的渊源,下级法院不受上级法院判决的约束。英美法系中,判例法是最重要的渊源。
2、在适用法律技术方面的差别:在民法法系国家中,法官审理案件时,除确定事实外,首先是考虑有关制定法如何规定。在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除确定事实外,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件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找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作为判决本案的法律根据。
3、在法典编纂方面的差别。民法法系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一般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普通法法系国家一般不倾向法典形式,它的制定法一般是单行的法律、法规。
4、在法律分类方面的差别。民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在传统上并无公法和私法之分,但在英美等国法学著作中,往往使用公私法的分类法。
5、在法律概念、术语上也有不少差别。这一法系所使用的一些重要概念、术语,在另一法系中是没有的。
6、在哲学倾向上存在差别。民法法系较倾向理性主义,普通法法系较倾向经验主义。
【33】试论法的作用。
答案:答案:
(1)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
(2)法的作用可从不同角度出发来划分,其中最重要的是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①所谓规范作用,是指法律基于其规范性特征在调整人们行为方面所具有的作用。
②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律基于其本质和目的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所具有的作用,它是经过法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
这两方面作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我们在讲法的作用时往往也将这两方面作用结合起来,但在理论上和逻辑上,这两方面的作用不是并列的,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法通过其规范作用而实现其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法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作为手段)来实现维护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作为目的)。法的规范作用主要包括:1、指引作用,即对本人行为的指引是指法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模式、标准或方向,从而引导人们在法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2、评价作用,即判断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法作为普遍适用的评价准则,它客观、不感情用事,更明确、具体);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作用。通过这种评价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本人的行为,这里讲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指他人的行为。3、教育作用,即通过法的实施而对一般人行为的积极影响;是指能够通过法的存在以及运作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4、预测作用,即依靠法律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如何行为;是指人们根据法的规定,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进而根据这种预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和计划。5、强制作用,即对违法者行为的制裁。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规范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主要包括:
1.维护秩序、促进建设、改革与开放,实现富强、民主与文明
2.根据一定价值准则分配利益,确认和维护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
3.为行使权力的行为提供法律根据并对其滥用权利或不尽职责的行为实行制约
4.预防和解决社会成员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家机关之间或国家机关之间的争端
5.预防和制裁违法行为
6.为法律本身的运行与发展提供制度和程序
【34】试述法治的优越性与局限性。
答案:一、法治的优越性。
法治代表理性、效率、文明、民主和秩序;我们应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艰巨性,但又应深信它在中国必将实现。
第一,法治代表一种理性的社会治理方式。
第二,法治代表一种对人们行为的高度规范性的指引方式而不是一种个别性指引方式。
第三,法治对人类文明、民主与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法治的局限性
(一)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
或者说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道德、宗教、纪律、教育都是社会控制的手段。无需法律的秩序;法的成本很高,有时甚至最高。法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在不少社会关系、社会生活领域或很多问题上,采用法律手段是不适宜的。
(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的作用的发挥受到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的制约。
(三)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
法对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其内容具有概括性、一般性、稳定性、抽象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法律的遗漏、滞后或僵化等情形。这与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现实生活发生矛盾。法要达到指引、预测和教育等作用,就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法具有稳定性及滞后性的特点,而社会生活是流动的和丰富的,这也使法表现出局限来。
(四)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很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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