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4日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一年。后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乙也未向甲催讨借款。根据规定,至2012年12月14日该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完成,但由于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延长。下

答案大类: 小类: 2026-02-23 11:47:51

2009年12月14日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一年。后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乙也未向甲催讨借款。根据规定,至2012年12月14日该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完成,但由于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延长。下列有关诉讼时效延长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A、乙可以自主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B、乙经甲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C、乙经甲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D、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的延长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予以延长;当事人不能自行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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