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朱某可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市北区和市中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朱某可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经过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告既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故本案中朱某可向市北区、市中区任何一家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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