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万元。

答案大类: 小类: 2026-03-04 12:00:02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万元。

A、3

B、5

C、11

D、1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面粉属于11%税率的货物,故购进的小麦应该按照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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