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

层次:通用所属学校:通用 科目:通用 2022-07-27 21:41:49

2007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07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培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07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2008年)

  • A

    11900

  • B

    12117.95

  • C

    12335.90

  • D

    12553.85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该酒厂2007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23400+3000)/(1+17%)×17%=12335.90(元)。

以上是关于2007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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