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某生产白酒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含税收入为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为7.02万元。该
2015年8月,某生产白酒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含税收入为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为7.02万元。该企业2015年8月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 A
18.7
- B
19.04
- C
19.72
- D
20.06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白酒企业包装物押金处理规定”相关知识。销项税额=(128.7+2.34)÷1.17×17%=19.04
以上是关于2015年8月,某生产白酒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含税收入为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为7.02万元。该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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