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某生产白酒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含税收入为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为7.02万元。该

层次:通用所属学校:通用 科目:通用 2022-07-27 21:39:40

2015年8月,某生产白酒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含税收入为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为7.02万元。该企业2015年8月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 A

    18.7

  • B

    19.04

  • C

    19.72

  • D

    20.06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白酒企业包装物押金处理规定”相关知识。
销项税额=(128.7+2.34)÷1.17×17%=19.04

以上是关于2015年8月,某生产白酒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含税收入为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的包装物押金为7.02万元。该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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