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登记分别在哪些部门办理?
【答案】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登记分别在以下部门办理: ⑴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⑵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⑶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的林木主管部门; ⑷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⑸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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