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乡人民政府委托龙泉乡派出所(系子陵县公安局在龙泉乡设立的派出机构)对缴纳“上缴”任务确有困难的贫困户王某施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间,王某于夜间翻墙逃离,被值班人员谭某发现,谭某速喊人开车追赶王某,谭某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事业单位考试 2024-06-26 08:50:52 事业单位考试

龙泉乡人民政府委托龙泉乡派出所(系子陵县公安局在龙泉乡设立的派出机构)对缴纳“上缴”任务确有困难的贫困户王某施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间,王某于夜间翻墙逃离,被值班人员谭某发现,谭某速喊人开车追赶王某,谭某与同事李某、吴某在路上拦截王某,欲将王某抓回,王某反抗,吴某将王某抱住后,谭某气急,狠踢王某要害,致其死亡。王某之妻早死,有一母亲85岁,眼瞎耳聋,有一子,患痴呆症,对王某的拘留决定后被子陵县公安局确认违法。 问题: (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为什么? (2)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谁?赔偿义务机关可否追偿?如果可以,应当向谁追偿?为什么?

【答案】

(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龙泉乡人民政府。因为,本案中拘留王某的行政处罚实质上是由乡政府作出的,派出所是受委托实施的,受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侵犯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为王某之母及其子,为共同的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可以追偿;应当向谭某追偿,因谭某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王某死亡之损害有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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