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题
1.某黄酒厂2013年4月销售情况如下:
(1)售瓶装黄酒100吨,每吨5000元(含增值税),随黄酒发出不单独计价包装箱1000个,一个月内退回,每个收取押金100元,共收取押金100000元。
(2)销售散装黄酒38480升,取得含增值税的价款180000元。
(3)作为福利发给职工10吨,计算价款为40000元,参加展示会赞助4吨,价款16000元。
(4)销售出去的瓶装黄酒被退回5吨,价款25000元。
要求:计算该黄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1、答:因为含增值税,所以要换算;不含税价=5000/(1+17%)=4273.50元3000元,
定额税率未240元/吨(因为包装物未逾期,所以不并入销售额)
应纳消费税额=100 x 240 =24000元
2、不含税单价=180000/(1+17%)/40=3846.15元3000元,适用定额税率为240元/吨
应纳消费税=40x240=9600元
3、黄酒为自产,所以视同销售。
单价=[(40000/10 + 16000/4)]=4000元/吨3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0+4)x 240=3360
一共应纳消费税=3696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6960
贷:应缴税费--应缴消费税 36960
2.2013年3月某酒厂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
(1)用外购薯类白酒40吨勾兑曲香,共勾兑出薯类白酒80吨,本月销售20吨,每吨售价4000元,增值税款1360元。外购薯类白酒每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3000元,增值税款为510元。
(2)用外购的粮食酒精100吨勾兑出粮食白酒140吨,每吨酒精购进价格为5000元,进货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每吨850元,本月共销售56吨,每吨售价7000元,每吨增值税税额1190元。
要求: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1)外购的薯类白酒勾兑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15%,定额税率每斤5毛
20*4000*15%+20*2000=52000元。
(2)外购粮食酒精勾兑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25%,定额税率每斤5毛
56*7000*25%+56*2000=210000元
合计应交消费税210000+52000=262000元。
3.某首饰厂2013年9月接受某珠宝店委托加工珠宝业务,珠宝店提供原材料价值200万元,月底加工完毕,珠宝店将货提走,并付给首饰加工费15万元,假设该批加工产品没有同类销售价格。
要求:计算该批委托加工产品(珠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 消费税=(200+15)/(1-30%)*30%=92.14万元
4..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7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
(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 计算该企业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答:(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 (120+10+2+18)×40%=6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60)/(1-30%)=300(万元)转自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300×30%=9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120+10+2+18+60+90)×17%=5l(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35+5)×20%=8(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35+5+8)×17%=8.16(万元)
(2)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290+51.48/(1+17%)]×17%-5l=5.78(万元)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300×80%×30%=72(万元)或90×80%=72(万元)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90+5l.48/(1+17%)]*30%-72=28.2(万元)
5.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1+17%)×5%=1.25(万元)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30.42+4.68)÷(1+17%)÷(1-5%)×5%=31.58×5%=1.58(万元)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7%)×5%=3(万元)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9.25÷(1+17%)+2000×0.03÷(1+17%)+31.58+70.2÷(1+17%)]×17%-8.5=20.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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