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5 月至2003 年间,武汉市洪山区桥梁村原党支部书记付明森,原党支部副书记、副村长付登勇等人与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一起集体研究后,决定将本村共40 亩土地(包括耕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权,
1999 年5 月至2003 年间,武汉市洪山区桥梁村原党支部书记付明森,原党支部副书记、副村长付登勇等人与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一起集体研究后,决定将本村共40 亩土地(包括耕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权,以每亩14 万元至20 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50 余户外来户,获利530余万元。付明森、付登勇的行为构成( )。
A、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B、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C、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D、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答案】B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