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 “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企业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 “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企业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12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 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 (4)12月21日,收到 2008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 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 (1)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企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1)①借:应收账款 1 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②借:坏账准备 40 贷:应收账款 40 ③借:银行存款 500 贷:应收账款 500 ④借:应收账款 10 贷:坏账准备 1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账款 10 ⑤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2)(500+1053-40-500+117)×5%-(25-40+10)=56.5+5=61.5(万 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61.5 贷:坏账准备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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