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办公楼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土建、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该办公楼共8层,采用框架结构,开工日期为2002年4月1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发生如下几项事

某综合办公楼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土建、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该办公楼共8层,采用框架结构,开工日期为2002年4月1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发生如下几项事件;事件一:2002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d;事件二:2002年5月,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d;事件三:2002年8月,进入雨期施工,恰逢20天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d;事件四:2003年2月,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d;事件五:外墙装修抹灰阶段,一抹灰工在5层贴抹灰用的分格条时,脚手板滑脱发生坠落事故,坠落过程中将首层兜网系结点冲开,撞在1层脚手架小横杆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六:室内装修进行墙面涂料粉刷前,在检查装饰面基层时,发现墙面抹灰有大面积空鼓现象。上述事件中,除第三项外,其他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施工单位及时提出索赔要求为:增加合同工期13d;增加费用11.8万元。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可否索赔?为什么?

【答案】

事件一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所以索赔成立;从提供的背景资料看,因为事件一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 事件二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自己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三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气候条件的异常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事件四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所以费用索赔成立;又因为该工作未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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