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A、B两公司签订了-份价值10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于2013年7月1 5日向B公司交付全部货物,交付地点为B公司仓库;B公司在验货合格后10日内-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2024-06-19 10:15:23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2013年7月1日,A、B两公司签订了-份价值10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于2013年7月1 5日向B公司交付全部货物,交付地点为B公司仓库;B公司在验货合格后10日内-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任何-方如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A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B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A公司辩称:没有按时交货是因为当地7月10日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道路被中断,货物无法及时运送;而且,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时,B公司可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说明理由。 (2)泥石流灾害发生后,A公司若想免除其违约责任,应采取哪些措施? (3)如果在201 3年7月12日A公司将货物交付运输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则损失由谁承担?此时运输公司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运费?说明理由。 (4)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该货物需要运输,A公司于201 3年7月12日将货物交付运输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则损失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答案】

(1)不可以。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方有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时,在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题目中B公司是“后履行-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2)A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B公司,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取得有关证明后,才能免除违约责任。 (3)货物毁损的损失由出卖人A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约定“交付地点为B公司仓库”,而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此时还没有交付给买受人,所以是“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损失。运输公司不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4)货物毁损的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问是假设“没有约定交付地点”,那么出卖人A公司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后,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B公司,因此在运输途中货物因泥石流毁损,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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