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6日某市机械设备厂(在市工商局登记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厂长决定向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
1999年5月6日某市机械设备厂(在市工商局登记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厂长决定向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该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是乙市的某贸易公司,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丙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度。此后,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国有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进行清算活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
A、应当制作《裁定书》
B、应当制作《判决书》
C、可以制作《决定书》
D、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E、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答案】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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