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贸易公司2012年1O月25日从外地某钢铁厂购进罗纹钢一批,钢铁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贸易公司业务人员。2012年11月4日贸易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被盗,将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贸易公司2012年1O月25日从外地某钢铁厂购进罗纹钢一批,钢铁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贸易公司业务人员。2012年11月4日贸易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被盗,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因此项购销业务涉及金额巨大,贸易公司当即于2012年11月5日派相关人员去钢铁厂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希望钢铁厂再开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钢铁厂财务人员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 (1)钢铁厂为什么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贸易公司在钢铁厂不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取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3)贸易公司最迟应何时办妥各项相关手续,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答案】1)钢铁厂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是:若再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贸易公司应向钢铁厂取得该项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钢铁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贸易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贸易公司最迟应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妥上述各项手续,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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