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民王某2008年全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2500元,于2008年12月份取得全年奖金12000元(不含税)。 (2)2月份利用业余时间为某跨国公司提供翻译服务,取得报酬28000元,
某市公民王某2008年全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2500元,于2008年12月份取得全年奖金12000元(不含税)。 (2)2月份利用业余时间为某跨国公司提供翻译服务,取得报酬28000元,同时从中拿出7000元通过市民政局捐赠给受灾地区。 (3)3月份从甲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000元,该收入在甲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200元;同时从甲国取得股息收入2000元,该收入在甲国已纳个人所得税420元。 (4)10月份按照有关房改政策,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改住房,其建造成本为12万元。 (5)12月份将2007年2月底购入的一套商品房,售价80万元,出售时支付有关费用8万元。 已知该商品房购入价格为4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4万元。(不考虑印花税)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2008年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王某2008年设计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王某2008年甲国的各项收入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4)王某2008年购入房改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 (5)王某转让商品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1600)×10%-25〕×2+(2500-2000)×5%×10=380(元) 不含税的全年奖金所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按照12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则含税的全年奖金=(12000-25)÷(1-10%)=13305.56(元) 再按照12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108.8元,仍然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应纳税额=13305.56×10%-25=1305.56(元) 合计应纳税额=380+1305.56=1685.56(元) (2)提供翻译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28000×(1-20%)=22400(元) ②税前可扣除的捐赠限额=22400×30%=6720(元),实际捐赠额为7000元,税前准予扣除6720元 ③应纳个人所得税=(22400-6720)×20%=3136(元) (3)甲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22000×(1-20%)×20%=3520(元) 甲国股息所得抵免限额=2000×20%=400(元) 甲国抵免限额=3520+400=3920(元) 在甲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3200+420=3620(元) 甲国所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920-3620=300(元) (4)以低于建造成本的价格购买房改房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5)转让购置的不动产,营业税按差价计算。 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80-40)×5%×(1+7%+3%)=2.2(万元) 转让房产应纳个人所得税=[80-(40+4)-8-2.2]×20%=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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