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商业银行2007年第四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一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 (2)取得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45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320万元。 (3)
某市商业银行2007年第四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一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 (2)取得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45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320万元。 (3)取得转让公司债券收入1100万元,债券的买入价为900万元。 (4)取得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15万元。 (5)吸收居民存款500万元。 已知:金融业适用的营业税税额为5%。 要求: (1)分别说明银行第四季度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2)计算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1)①一般贷款业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600×5%=30(万元) ②转贷业务,指金融企业经营的转贷外汇业务,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以其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450-320)×5%=6.5(万元) ③债券等金融商品买卖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应纳税额=(1100-900)×5%=10(万元) ④提供金融服务,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以金融服务手续费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应纳税额=15×5%=0.75(万元) ⑤银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营业税税额=30+6.5+10+0.75=47.25(万元) 试题点评:本题考核银行相关业务营业税的计算。主要考核的是各个业务的营业额的确定,属于教材中的一般规定。银行吸收存款,虽然在教材中明确,但我们也应该可以判断出其不征收营业税,因为存款并不属于银行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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