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研制开发一项技术,经申请获得专利权。有关资料如下: (1)2008年5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研究费用9 000元; (2)2008年12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律师费5 800元,注册费200元,无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2024-11-12 09:09:52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企业自行研制开发一项技术,经申请获得专利权。有关资料如下: (1)2008年5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研究费用9 000元; (2)2008年12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律师费5 800元,注册费200元,无形资产当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企业按规定在5年内平均分摊,并于每月末摊销; (4)2009年7月1日,企业为保持此专利权的先进性,进行后续研究,发生研究费用3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5)2009年12月1日,企业以18 000元将此专利出售给A公司,款项已存银行;出售该专利权按5%计算营业税。 要求: (1)计算该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并编制研制过程与注册业务的相关付款业务分录。 (2)计算每月末的摊销额,并编制摊销分录。 (3)编制企业为保持专利权的先进性支付研制费的分录。 (4)计算该专利权的出售损益,并编制相应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答案】

(1)计算该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并编制付款业务分录。 ①入账价值=5 800+200=6 000(元) ②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9 000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6 000 贷:银行存款        15 000 借:管理费用 9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9 000 借:无形资产  6 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6 000 (2)计算每月末的摊销额,并编制摊销分录。 每月末的摊销额=6 000/5/12=100(元) 借:管理费用  100 贷:累计摊销  100 (3)以银行存款支付后续研制费: 借:管理费用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4)计算该专利权的出售损益,并编制相应分录。 出售净收益=18 000-18 000×5%-(6 000-100×12)=12 300(元) 借:银行存款   18 000 累计摊销   1 200 贷:无形资产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00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2 300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

下一篇 :返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