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系上市公司,有若干投资且包含对子公司投资,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013年发生如下事项: (1)2013年6月10日,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合资成立大海公司,长江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大海公司注
长江公司系上市公司,有若干投资且包含对子公司投资,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013年发生如下事项: (1)2013年6月10日,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合资成立大海公司,长江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大海公司注册资本的60%。根据大海公司章程的规定,大海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长江公司委派5名,黄河公司委派4名;大海公司董事会决议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2)2013年6月30日,长江公司以现金6000万元购入非关联方甲公司所持乙公司的90%股权。购买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800万元,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系一项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原值为1200万元,采用直线法按50年摊销,截至购买日已摊销5年,无残值。自购买日至 2013年12月31日止,乙公司账面实现净利润200万元。长江公司与乙公司未发生任何其他交易。 (3)2013年8月20日,为了解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长江公司出售2012年年初购人的丙公司股票400万股,取得款项10000万元。长江公司处置的丙公司股票投资原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初始入账金额为60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 (4)2013年9月1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丁公司的30%股权全部转让,并收到股权转让价款2600万元。股权转让时,长江公司对丁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损益调整为9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100万元。 (5)2013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戊公司股权的1/4对外转让,并收讫股权转让价款3000万元,转让部分股份后对戊公司的剩余持股比例为45%,不再对戊公司实施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原对戊公司的投资系2012年1月1日取得,之前长江公司与戊公司无关联方关系,取得时实际支付款项6000万元,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长江公司持有戊公司60%的股份,能够对戊公司实施控制。戊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4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处置日,长江公司剩余对戊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6100万元。长江公司与戊公司未发生内部交易。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影响。 要求: 1.针对资料(1),判断长江公司将大海公司纳入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资料(2),计算长江公司购买乙公司90%股权时产生的商誉的金额,以及应当纳入长江公司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乙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长江公司的金额。 3.针对资料(3),编制长江公司与转让丙公司股票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4.针对资料(4),编制长江公司与转让丁公司股权有关的会计分录。 5.针对资料(5),计算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2013年12月31日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6.针对资料(5),计算长江公司2013年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
【答案】1.长江公司将大海公司纳入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不恰当的。 理由:大海公司董事会决议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大海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长江公司委派董事5名,小于6名(9×2/3),无法控制大海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所以长江公司虽然占大海公司注册资本的60%,但大海公司却不是长江公司的予公司,不应纳入其合并范围。 2.购买日,长江公司占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800×90%=5220(万元),商誉=6000-5220=780(万元); 应纳入长江公司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乙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长江公司的金额=[200-(5800-4000)/(50-5)X6/12]×90%=162(万元)。 3.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6000 -公允价值变动3000 投资收益10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000 贷:投资收益3000 4.借:银行存款2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 -损益调整900 -其他权益变动100 投资收益60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贷:投资收益100 5.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2013年12月31日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金额=10000+1000+1200—400+200=12000(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剩余股权投资在处置日的公允价值,即6100万元。 6.长江公司2013年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转让部分确认的投资收益,二是剩余部分追溯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转让部分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6000×1/4=1500(万元),剩余部分追溯调整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1200-400)×60%×3/4=360(万元),长江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2013年确认的投资收益=1500+360=1860(万元)。 长江公司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6100)一[12000×60%+(6000—10000×60%)]+200×60%+360+(1200—400)X15%=2500(万元)。 附相关会计分录: ①个别财务报表 1)出售15%股权时 借:银行存款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500(6000×1/4) 投资收益1500 2)剩余45%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810 -其他权益变动90 贷:盈余公积45(1000X45%×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5(1000×45%-45) 投资收益360[(1200-400)×45%] 资本公积90(200×45%) 剩余45%股权个别财务报表账面价值=6000-1500+810+90=5400(万元)。 ②合并财务报表 购买日长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确认商誉=6000-10000×60%=0。 戊公允价值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00+1000+1200—400+200=12000(万元)。 1)丧失控制权日剩余45%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6100 贷:投资收益700 长期股权投资5400 2)出售15%对其个别财务报表投资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300 贷:盈余公积15(1000X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1000×15%-15) 投资收益120[(1200-400)×1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0(200×15%) 3)原持股60%部分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 贷:投资收益120 【提示】长江公司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因处置戊公司15%股权在处置时点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3000+6100)-[12000×60%+(6000-10000×60%)]+200×60%=2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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