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学习指导

所属学校:中央电大 科目:考核说明 2015-03-17 15:44:13
我们知道,证据学是研究在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法律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学,证据学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在狭义上,由于证据在各种诉讼活动中的运用最为广泛,也最具有代表性,各种证据规则也大多产生于诉讼制度的发展进程之中,所以这一学科经常被称为“诉讼证据学”或“诉讼证据法学”。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之外,还包括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
  因此,通过学习本课程,要求同学们能够理解和掌握证据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证据法与宪法、实体法和诉讼法之间的关系;基本上能够运用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诉讼中的证明问题。
  同学们在学习证据学时,首先要根据《考核说明》,理顺各篇章的重点层次,也就是哪些内容需要掌握和理解,哪些内容需要了解;其次要熟悉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有关内容,注意它们的联系和区别;最后要多读、多看、多做练习。
  为使同学们能够更好地学习证据学课程,我们在教学资源上做到尽可能满足多方需求。这些教学资源包括:
  1. 《证据学》(2003修订版),由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教材共14章45节内容,全面、科学、系统地阐述了证据学的有关知识和理论,是同学们平时学习和考试的依据。
  2. 《证据学学习指导》,由中央电大朱叶编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本书依据证据学教学大纲及《证据学》教材(2003修订版),结合自学的需要,编入了学习重点辅导、自测练习题(附有参考答案)、案例分析和法律法规。
  3. IP课件。为配合文字教材的使用以及便于学生自学,根据文字教材的内容,录制IP课9节,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担任主讲。
  4. 网络资源。通过中央电大及地方电大的网络平台,进行网络教学辅导,主要内容有: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辅导、综合练习、平时作业、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解答、在线答疑等。
  5. 其他学习支持服务手段。除上述媒体以外,同学们还可以通过面授、函授、VBI、电话、双向视频系统和电视直播课堂等多种形式接受教学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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