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威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09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50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于2008年3月20日,作出补交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注册税务师考试 2024-11-10 09:34:18 注册税务师考试

桦威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09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50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于2008年3月20日,作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处以10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桦威商贸公司就上述事项咨询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偷税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正确? (2)企业能否提出行政复议?提出复议前,企业还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3)如果能提出复议,能否委托税务师代理上述复议行为。

【答案】

(1)定性是准确。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企业采用少列收入的方式,构成偷税行为。   给予2倍的罚款正确。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可以提出税务行政复议。公司可提起税务行政复议。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公司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之后,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后,才能提出税务行政复议。   (3)可以接受委托。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代理,注册税务师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范围进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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