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假定运费不考虑增值税。 2008年12月1日有关账户的期初余额如下: 在途物资 4000元 预付账款—D企业 8000元 委托
兰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假定运费不考虑增值税。 2008年12月1日有关账户的期初余额如下: 在途物资 4000元 预付账款—D企业 8000元 委托加工物资—B企业 2000元 周转材料 5000元 原材料 800000元 应交税费 50000元(贷方) (注:“原材料”账户期初余额中包括上月末材料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而暂估入账的6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账户) 2008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 (1)1日 对上月末暂估入账的原材料进行会计处理。 (2)3日 在途材料全部收到,验收入库。 (3)8日 从A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为8500元,另外A企业还代垫运费 500元。全部货款已用转账支票付讫,材料验收入库。 (4)10日 收到上月委托B企业加工的包装物,并验收入库,入库成本为2000元。 (5)13日 持银行汇票200000元从C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50000元,增值税为25500元,另支付运费5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DL公司收回剩余票款并存入银行。 (6)18日 收到上月末估价入账的材料发票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5000元,增值税为850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承付。 (7)22日 收到D企业发运来的材料,并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8000元,增值税为1360元,对方代垫运费640元。为购买该批材料上月曾预付货款8000元,收到材料后用银行存款补付余款。 (8)31日 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8月份基本生产车间领用材料360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材料20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材料30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材料10000元。 (9)31日 结转本月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成本6000元。 要求:(1)编制兰大公司上述(1)—(9)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2)计算该企业月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和应交税费项目的金额。
【答案】(1)编制会计分录 ①1日 借:应付账款 6000 贷:原材料 6000 ②3日 借:原材料 4000 贷:在途物资 4000 ③8日 借:原材料 5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银行存款 59000 ④10日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2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 ⑤13日 借:原材料 15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176000 借:银行存款 24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24000 ⑥18日 借:原材料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 贷:应付票据 5850 ⑦22日 借:原材料 86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 贷:预付账款 10000 借:预付账款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⑧31日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360000 —辅助生产成本 200000 制造费用 30000 管理费用 10000 贷:原材料 600000 ⑨31日 借:销售费用 6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6000 (2)月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 =4000+2000+5000+800000-6000+50500+150500+5000+8640-(600000-360000-200000-30000)-6000 =1003640(元); 应交税费项目=50000-(8500+25500+850+1360)=13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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