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1)业余为某单位搞一项创新设计,取得设计收入50000元,当即决定通过红十字会向汶川捐款5000元,通过慈善协会向白血病患儿捐款13000元;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注册会计师考试 2024-11-13 08:37:43 注册会计师考试

陈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1)业余为某单位搞一项创新设计,取得设计收入50000元,当即决定通过红十字会向汶川捐款5000元,通过慈善协会向白血病患儿捐款13000元; (2)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与夫人合写的小说《我们的爱情》,根据两人付出的工作量,向出版单位要求按照60%:40%分配稿酬。该书由出版社出版,出版社向陈某及夫人预付稿酬5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30000元;当年某晚报连续4个月连载该小说,每个月支付稿酬2000元,陈某及夫人共获得连载稿酬8000元(分摊比例同前); (3)取得从境内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 (4)甲企业有三项债权打包拍卖,陈某参加拍卖会,以90万元购买打包债权(含三项:债务人A欠30万元,债务人B欠40万元,债务人C欠50万元)。经诉讼催讨,将A债务人的欠款收回26万元,追讨时发生诉讼费1.5万元; (5)10月将某项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拍卖,取得收入600万元,陈某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拍卖时佣金支出6万元; (6)10月底将一套位于市区的居住用房产出租,从11月起每月收取月租金4000元,11月因暖气漏水发生修缮费1000元,取得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房产税的完税凭证; (7)在A国演讲取得收入3000元,在B国转让专利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元和12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陈某业余设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陈某及夫人出版小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陈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陈某讨回债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陈某海外文物拍卖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 (6)计算陈某11、12月出租房屋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陈某境外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计算陈某业余设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 通过红十字会向汶川捐款5000元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向白血病儿童捐款限额=40000×30%=12000(元) 应纳税=(40000-5000-12000)×30%-2000=4900(元) (2)计算陈某及夫人出版小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陈某应纳税=(5000+30000)×60%×(1-20%)×20%×(1-30%)+8000×60%×(1-20%)×20%×(1-30%)=2352+537.6=2889.6(元) 陈夫人应纳税=(5000+30000)×40%×(1-20%)×20%×(1-30%)+(8000×40%-800)×20%×(1-30%)=1568+336=1904(元) (3)计算陈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0000×50%×20%=2000(元) (4)讨回债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取得收入=26万元;债券成本=90×30/(30+40+50)+1.5=24(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60000-240000)×20%=4000(元) (5)6000000×2%=120000(元) (6)11月租房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4000×[3%×(1+7%+3%)+4%]-800-800}×10%=210.8(元) 12月租房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4000×[3%×(1+7%+3%)+4%]-200-800}×10%=270.8(元) (7)计算陈某境外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①A国演讲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 抵扣限额=(3000-800)×20%=44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300元未超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税: 应补税=440-300=140(元) ②B国转让专利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 抵扣限额=70000×(1-20%)×20%=112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2000元超过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只可抵扣11200元,不并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800元不得影响A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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