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生产企业2011年5月份成立,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1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各1件,土地使用证1件,卫生许可证1件、组织机构代码证1件;设置营业账簿20本,其中一本是实收资本账簿,注册资
某食品生产企业2011年5月份成立,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1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各1件,土地使用证1件,卫生许可证1件、组织机构代码证1件;设置营业账簿20本,其中一本是实收资本账簿,注册资本为2900万元,一本是资本公积账簿,金额100万元;签订了材料采购合同200万元,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请计算该企业应该缴纳的印花税。
【答案】(1)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2×5=10元;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不用缴纳印花税,营业执照正本已经贴花且副本不作为正本使用的不用贴花。 (2)营业账簿中资金账簿应纳税额=(2900+100)×0.0005×10000=15000(元) 资金账簿的应纳税额应该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的合计数计算贴花。 其他账簿应纳税额=(20-2)×5=90(元)。 由于资金账簿已经按照金额缴纳了印花税,不用按件数征收印花税。 (3)材料采购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应纳税额=200×0.0003×10000=600(元)。 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应纳印花税合计=10+15000+90+600=1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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