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农业银行北京路支行2008年第二季度发生以下业务: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32万元。 (2)吸收存款5000万元,应支付各项存款利息45万元。对外贷款取得利息收入80万元(不含上述收
某市农业银行北京路支行2008年第二季度发生以下业务: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32万元。 (2)吸收存款5000万元,应支付各项存款利息45万元。对外贷款取得利息收入80万元(不含上述收入)。 (3)本期销售账单凭证、支票等取得收入5万元,收到乙公司委托放贷手续费收入8万元(本期取得委托放贷利息收入80万元,手续费按利息收入的10%计算)。 (4)本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息收入20万元;发生出纳长款1.5万元。 (5)该金融机构兼营金银业务,本期取得销售收入20万元。 (6)本期销售上期购进的债券和股票:债券购进原值20万元,另外支付购进时手续费、税金0.50万元,销售债券收入25万元,其中已经扣除销售时发生的税费0.80万元;股票购进原值60万元,其中包含购进环节手续费、税金0.50万元,销售股票收入55万元,另外支付销售税费0.45万元。上一季度债券买卖出现负差3万元。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按顺序计算每笔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以及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答案】(1) 业务(1)中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2) 业务(2)应纳营业税=80×5%=4(万元); (3) 业务(3)应纳营业税=(5+8)×5%=0.65(万元) ; 应代扣代缴营业税=80×5%=4(万元) (4)业务(4)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 (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 (5)业务(5)金银业务收入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6) 业务(6)债券买卖应纳营业税 =(25+0.8-20-3)×5%=0.14(万元) 股票买卖营业额 =[55-(60-0.5)]=-4.50(万元) 所以股票买卖不用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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