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 (1)2至5月受邀到某证券公司授课,共计三次,每次主办方支付报酬5000元。 (2)3月份有两篇论文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 (1)2至5月受邀到某证券公司授课,共计三次,每次主办方支付报酬5000元。 (2)3月份有两篇论文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分别取得稿酬3200元和4500元。 (3)购买某基金公司的基金,该基金公司投资方向为股票市场,5月获得上市公司的股息共计5.3万元; (4)6月6日因购物取得一张发票,中奖1000元;6月8日又因购物取得发票,中奖200元。 (以元为单位,除题目明确的税种外,不考虑其他税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张某授课获得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张某3月份发表的两篇论文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基金公司应代扣王某股息的个人所得税额。 (4)张某6月份因发票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3=2400(元) (2)发表论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00-800)×20%×70%+4500×(1-20%)×20%×70%=840(元) (3)应代扣个税=53000×50%×20%=5300(元) (4)发票中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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